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期间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宝政发〔2008〕15号)(以下简称《规划》)经2008年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近一年来,各县区和市级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了相关规划的编制、衔接、落实工作。目前,《规划》的建设任务正全面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总结应急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积极有效推进规划后一年的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应急办会同市发改委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重点评价《规划》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分析总结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应急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为“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二、评估内容
  (一)目标实现情况。对《规划》的总体目标、分类目标及量化指标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实现程度、可能完成情况的趋势判断及原因分析等。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对《规划》提出的监测预警、信息与指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通信、紧急运输、培训演练、科技支撑、恢复重建和应急管理示范等十个方面的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具体任务的进展、建设的工程、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重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对《规划》提出的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省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宝鸡分中心)、城市供水水源监测监控系统、市应急平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市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移动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工程、市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综合减灾科普和公共安全教育馆项目、避难场所示范项目、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示范项目、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示范项目等13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及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结合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建设内容作出评估判断,对后续工作提出措施安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