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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意见

  (三)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确保职普招生比达到5.2:4.8。全面完成职教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建成1个市级职教中心、4个县级职教中心、6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全部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有中职学校基本达到教育部2001年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三年攻坚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确立新的目标。

  二、经费保障

  全市职教攻坚筹措3.5亿。

  (一)经费筹措渠道

  通过各级政府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等渠道筹措。

  (二)经费使用原则

  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市、县(区)职教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学费收入主要用于当地职业院校的校园、校舍、设备等基本建设;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筹措的经费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基本建设。市级经费主要用于市直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一部分按“以奖代补”原则,主要用于对建设成绩突出的职教中心、实训基地(标准按省上所定)给予配备设备奖励性定额补助、市级专任骨干教育培训和比照中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办法,承担市直学校6类学生免学费的部分资金。

  三、攻坚责任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统筹领导并负责辖区的职教攻坚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本市攻坚投入,按期完成攻坚任务;积极配合并接受省政府的评估考核,并对县(区)政府的攻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县级政府。负责本地职教攻坚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本地攻坚投入,按期完成攻坚任务;并对本县(区)攻坚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估。

  (二)市直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教攻坚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县(区)攻坚工作;与市财政局共同落实省上制订的全省中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会同市编办等部门落实省编办等部门制订的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助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区)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市劳动保障局。贯彻落实省劳动保障厅制订的技工学校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指导攻坚工作,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完善在职业院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政策,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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