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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9〕69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加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加快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
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当前正处于改革攻坚的关键阶段。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坚决完成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吉政发 〔2008〕21号,以下简称 《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统筹各方面力量,组织推进改革攻坚。同时遵循市场规律,按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

  (二)依法改革,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国企改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履行法律程序,坚持依法操作,规范运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搞 “一刀切”,采取多种方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对已经启动改革的企业要加大推进力度。按照 《意见》规定,采取上划、兼并、重组、出售、破产等方式进行改革的企业,能够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不能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的企业,要调整思路,实施破产改革。

  (二)对拟上划企业,要分类研究,搞好协商,成熟一个上划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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