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5+5”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发展、产业基地培育、优势产业技术改造贴息,支持科技技术创新化、产业链高端化、产业集群现代化。继续加大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入,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扶持力度。

  (二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继续深化银企、银项对接合作,引导商业银行优先支持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和工业项目信贷需求。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发展资金作用,包括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和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在我市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发展资金,稳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等试点工作。

  (二十一)加强用地保障。严格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且列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鼓励企业在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权人和主体建筑“三不变”的前提下,引进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单位用地面积的建筑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鼓励企业开展“低产田”改造项目,经批准,对低效厂房进行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加收土地价款,并免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允许房产变更登记。

  (二十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创新,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引进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我市建设创新载体,吸引高层次人才以技术或人力资本入股等多种方式来甬发展。组织实施企业“名师带徒”和“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培养产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技工。大力推进“百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加快提升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切实解决各类企业人才的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需求。

  (二十三)深化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价格机制等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引导监督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出资和参与分配,探索推行期权期股,支持企业相互参股、上市融资、开展资本经营,构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引导优势骨干企业加快收购、重组、兼并步伐,做强做大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设立研发机构、拓展营销网络、加快培育宁波自己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品牌。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建立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培育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