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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天津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天津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天津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促进天津市第三代移动通信
(3G)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通信技术产业升级换代的难得机遇,抢占新兴产业制高点,根据国家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实际,现就促进我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3G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3G产业发展,对于促进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互动发展,加快3G网络及下一代数字媒体创意内容产业建设,提高固网、移动网络、广电网络、计算机网络及多网融合的各类增值服务能力,推动我市信息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促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升级转型、由大变强,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市通信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天津各电信运营商争取国家及各电信运营商总部3G建设发展资金支持。
  三、加强3G项目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将3G建设项目列入我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市规划、城乡建设和交通、环保、电力等部门在基站选址、环保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明确建设补偿标准,加大3G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在3G建设过程中,运营商应对铁塔和天线等采取相应的装饰措施,避免影响市容。
  四、推动3G行业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3G应用规划,引导和鼓励3G技术在电子政务、应急管理、无线城市、农村信息化、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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