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招商引资(试行)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招商引资(试行)办法》的通知
(阿署发〔2009〕45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
  现将《阿拉善招商引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阿拉善招商引资(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招商引资领域,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系,建立招商引资分级负责、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盟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是全盟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盟招商引资活动、政策研究制定和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在盟发改委设办公室(对外挂盟招商局牌子),负责全盟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旗(区)各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强化对重大招商项目的统筹协调。
  (二)完善责任制度,对全盟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制,各旗(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本部门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各旗(区)的资源、区位、发展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目标体系,改进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科学分解招商引资任务,把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由盟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两办督查室、有关部门和各旗(区)参与,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联系推进责任制,实行"一个大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三)盟驻京办、驻呼办、驻银办都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要切实加强与当地企业的联系,将当地向外转移的项目引荐到阿盟。
  (四)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要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推荐选拔熟悉经济工作,精通招商政策的干部加入到招商队伍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招商机构和网络建设,把培养人才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在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锻炼人才、培养人才的局面。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