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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9〕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22号)精神,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农村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村是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和谐安徽建设全局,提高农村应急能力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的责任,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及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要将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乡(镇)政府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的农村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奖惩制度。省民政、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我省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县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完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应配备2名以上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职从事应急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协管员,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到2010年,全省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三、切实加强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县(市、区)政府要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乡镇政府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岗位必须落实“三个一”的值班必备,即一本值班通讯手册,一张应急处置流程图,一本值班记录手册。要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信息及时传递,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村(居)委会可以组织巡逻队等形式加强巡查值班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直报点,积极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农村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等各种途径,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农村群众。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要不定期对乡镇政府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值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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