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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核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核查工作的通知
(新林造字〔2009〕353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目前,我区春季造林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根据自治区春季造林进度统计,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已基本完成。春季造林工作结束后,各地要抓紧认真开展今年造林的全面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核查工作。造林核查是强化造林质量管理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检查验收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逐个小班认真核查,严把检查验收关,提高自查数据的精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挤干造林数字中的水分,真正使本地的造林成果经得起各级各类检查验收的检验,并且将自查结果及时上报自治区林业厅。

  造林作业设计是各级各类造林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各地要认真执行《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加大造林作业设计审核、检查力度,不断提高造林作业设计的质量,有效发挥造林作业设计对造林生产的指导作用。各地要对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进行详细核实,并以此为依据,尽快变更和批复2008年新增投资重点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已上报林业厅备案的,如果地块调整、数据变动的,也要尽早变更,并重新行文上报自治区林业厅造林处备案,确保造林作业设计与造林实地完全相符,严格做到按项目设计、按设计施工。变更作业设计工作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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