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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82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82号建议的答复
(闽政督〔2009〕1号)


谢华安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聘用村级农民技术员并增加工资的建议》(第668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 “对村级农民技术员实行定岗、定责、定酬的管理制度”问题。

  村级农民技术员是我省农村 “六大员”队伍中的一员,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动物防疫等各员。目前,我省共有村级农民技术员44182人,服务14420个村,平均每村有3名村级农民技术员。我省对包括村级农民技术员在内的农村 “六大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主管部门也都制定了明确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考核评议、业务培训、津贴补助标准、部门单位管理职责等方面,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对省里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

  村级农民技术员同 “六大员”其他各员一样享受政府公共财政的津贴补助。2008年之前,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津贴补助是每人每月50元;2008年,省委、省政府通过实施为民办实事提高了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津贴补助标准,其中动物防疫员月补助150元,月增100元;其他农技员月补助100元,月增50元。补助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70%,设区市、县 (区)两级财政配套30%。按照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定酬标准 (每天补贴70-100元,每月至少补贴6个工作日)测算,农技员每月补贴需达到420-600元甚至更多,虽然我省已大幅提高了农技员补贴标准,但与此相比还有差距。目前,我省共有农村 “六大员”14万多人,其中农技员占30%,全省每年需要支付 “六大员”专项补贴1.99亿元,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补助资金难以配套。此外,由于目前村干部待遇普遍偏低,提高农技员津贴补助,还需同时考虑村干部待遇问题,否则可能会出现厦门等地因农村 “六大员”补贴高于村干部补贴,基层工作出现协调难等问题。不过,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包括农技员在内的农村 “六大员”的津贴补助标准也将逐步得到提高,从而更好地起到稳定农村 “六大员”队伍,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关于 “在村级农民技术员中择优录用一定人员作为半脱产的乡镇技术推广部门的助手”问题。

  我省农村 “六大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管理类,如综治协管员、土地建设环保协管员等;一类是技术类,如农技员、乡村医生等。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农技员的素质确实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主要是由于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难以聘到合适的人选。针对农技员素质偏低问题,我省部分地方已经开始探索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聘用农技员,以解决 “选人难、用人难”问题的路子。如宁德、南平、厦门等一些地方,通过整合动物防疫员队伍,服务半径和效率大大提高;通过整合种植业技术员队伍,减员增效,实行 “包村、包片”服务,有效地提高了服务质量。此外,我省近期已决定给全省乡镇追加1000名事业编制,以加强乡镇服务农村基层力量,工资由各县(区)财政解决。新增的事业编制将主要用于充实乡镇农村技术服务部门,届时将从农技员队伍中选拔竞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乡镇技术推广部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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