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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主办单位:州旅游局 。

  协办单位:各县市旅游局。

  (四)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与管理

  紧紧抓住省、州加大发展乡村旅游的机遇,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彝州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整合资源,着力于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和品质效益提升。列入省特色旅游村试点建设的各试点村要按照省旅游局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明显的成效。要继续贯彻落实1221工程(10大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20个生态农庄、200个规模化农家乐,把南华县建成全国10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之一),上半年申报评定第二批民族文化生态村和特色生态农庄;各县市要扩大“农家乐”的规模,加强对“农家乐”接待户的管理,条件较成熟的楚雄市要借鉴昆明、玉溪等地的经验,出台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管理标准,提高“农家乐”的档次;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逐步规范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在2009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州乡村旅游工作会。

  主办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旅游局。

  协办单位: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农业局、州文化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五)加快旅游商品的研发和销售

  一是利用楚雄州博物馆免费开放、团队游客较多且相对集中的优势,借助其旅游商品部这一平台,整合原有的彝族刺绣品、大理石雕焊工艺品、骨角工艺品、彝州土特产品等4大系列的旅游商品,直接对游客销售;二是投入资金,组织研发具有我州特色、文化底蕴深厚、能代表楚雄形象、市场前景好的1至2种拳头旅游商品,投入批量生产,逐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

  主办单位:州博物馆、相关旅游企业。

  协办单位:州旅游局。

  (六)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一是年初完成行业协会的改选,充实行业协会力量,理顺行业协会关系。二是拓宽视野,加强行业协会与旅游业界的交流与合作。 “走出去”,组织行业协会(特别是景区协会)赴台湾考察,促销我州旅游产品,与台湾同行交流。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利用旅游行业协会旅游商品分会整合彝人古镇景区内的旅游商品购物店,实行挂牌诚信经营,建立购物店与旅行社的“公对公”佣金机制;按照“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的原则,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确保我州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办单位:州旅游局。

  协办单位:州博物馆、彝人古镇、各旅行社、州旅游业协会。

  (七)加强旅行社与导游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和省旅游局1、2、4、5号公告,规范旅行社和导游队伍管理工作。有效利用云南省旅行社诚信服务公告榜网络平台,抓好旅行社的诚信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和“两步走”、“六个定”的要求,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规范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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