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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吉政办发〔2009〕68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国办发〔2008〕134号),从我省实际出发,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扩大连锁农家店覆盖面,力争2009年至2010年,使乡镇和村覆盖率达到95%和80%以上,商品配送率提高10-15个百分点。加大县城、城郊结合部、重点集镇连锁农家店配送中心的改造提升力度,提高配送规模和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 “一网多用”“一店多能”,进一步落实农家店在药品、烟草、鞭炮、图书、电信、文化用品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继续实施 “双百”市场工程,2009年、2010年继续扶持一批产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吉林特色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国家对列入试点的企业给予直补资金支持,重点加强冷藏保鲜、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支持县乡农贸市场对经营设施、经营环境进行标准化改造。2009年、2010年建设改造县级农贸市场20个和乡镇集贸市场10个,重点提升农贸市场的经营档次和服务功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重点培育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加强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控和监管,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主要品种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支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承载企业改造农资商品配送中心,扩大农资统一配送比重。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四)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农村销售网络,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提供便利。加强货源组织,及时组织产销企业对接,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督促流通企业严格履行承诺,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受理举报投诉,维护家电市场流通秩序。积极向农民宣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探索服务创新,联合金融部门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提供小额消费信贷,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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