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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市政府领导的分工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作如下分工:

  秘书长 朱继坤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协调市政府重要的综合性工作和内外事活动,协助市长处理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联系编委办,分管综合一处、应急办。

  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陈志雄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负责办公室重要的综合性工作和内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无线电管理处,分管预算财务处。

  副秘书长 朱山华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民政、防汛抗旱、气象、扶贫、移民、援川等方面工作。联系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老区办、供销社、移民办、援川指挥部、农科院、林科院、农办(扶贫办)、气象局、妇联、老龄委、慈善总会、北海水力发电公司、紧水滩电厂、玉溪电站。分管农业处。

  副秘书长 蓝春土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主持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工作。

  副秘书长 翁争鸣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信息化、国土、金融、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联系发改委(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委、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监察局、人劳社保局(人事部分)、人防办(民防局)、公积金中心、军分区及各驻丽军事机构、法院、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国安局、国税局、国土局、地质大队、人行、银监分局、农发行、农信社、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分管综合二处。

  副秘书长 徐国强 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旅游、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档案、质量技术监督、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联系人劳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旅游局、民宗局、侨台办(外事办)、档案局、侨联、残联、质监局、邮政局、传输局、各电信通讯公司。分管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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