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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广府发〔2009〕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实现全市城乡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川委发〔2008〕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8〕1号)、《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强力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新台阶的决定》(广委发〔2009〕1号),现就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涉水行政事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为广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水资源支撑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一、高效的原则。整合涉水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统一管理,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务管理体制;二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全面统筹城市、农村的水务建设和管理,推动水利进城、供排水下乡,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水务管理格局;三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又要紧密联系实际,把握好改革的时机、步骤和力度,积极稳妥地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主要任务

  全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思路,全面整合水务管理职能,调整完善水务管理机构,切实解决职能分散、城乡分割、权责分离等问题,建立健全职能集中、城乡一体、责权明晰、协调高效的水务管理新体制。

  (一)职能整合

  将各级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规划和建设部门承担的水资源管理及涉水事务管理职能整合归并,集中由新组建的水务部门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统筹城乡的水务管理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之间的事权划分,以及水务部门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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