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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质〔2009〕340号)


各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根据2009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安排,我委将继续组织开展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2009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能力验证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机构
和专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经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组织机构,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负责能力验证活动的具体实施。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所需经费,全部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专项资金,不向检测机构收取费用。
  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一)钢筋力学性能
  选用材料:两种公称直径相同、牌号不同的热轧带肋钢筋样品
  测试参数: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
  依据标准:《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
  (二)建筑基桩
  样品:专门制作的模型桩。
  测试参数:桩身完整性
  依据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三、进度安排
  (一)钢筋力学性能
  5月30日前完成样品的制备;
  6月15日前完成样品均匀性检验以及作业指导书的制定(包括编写、征求意见以及定稿);
  9月30日前完成实验室测试以及结果回收;
  10月31日前完成结果统计以及结果报告编写;
  12月1日前公布检测能力验证结果。
  (二)建筑基桩
  5月30日前完成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一份在本检测机构从事基桩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测试、审核、批准人员名单,数量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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