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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二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二河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把二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同时,着眼大局,健全问题排查、工作重大事项会商的协调制度,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的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二河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工作,确保市区饮用水安全。
  市水利局:依法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在河流、干渠、湖泊上新设的排污口和修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等;负责市区备用水源规划,制订应急水源方案;负责饮用水源地水量调配和水源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源地以及有水力交换关系的河流、湖泊的水资源实行监管,及时沟通、协调、通报水力交换情况,依法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全面协调落实好省苏北灌溉总渠管理处、淮沭河管理处、骆运管理处所管的二河闸、泗阳闸、淮阴站、淮阴二站、淮阴三站调水时,提前两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与市水利局、环保局沟通,以便两局在全线巡查和定点巡查的基础上,再及时赶赴现场,取水检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监控,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对市直企业污染源、县(区)境内的市管及以上在建项目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分析监测,依法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当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责令相关排污单位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直至责令其暂停排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发现水源地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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