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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09年“端午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端午节”放假通知如下: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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