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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注销5个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注销5个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京发改[2009]921号)


房山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北京市蒲洼第二煤矿、北京福安煤矿、北京市金鸡台关地沟煤矿、北京市金鸡台东安岭煤矿、北京兴苑煤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蒲洼第二煤矿等5个煤矿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有关部门注销。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注销该5个煤矿企业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名单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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