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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开发研究会更名的批复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开发研究会更名的批复
(鲁民函〔2009〕118号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开发研究会筹委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开发研究会更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开发研究会更名为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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