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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2、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
  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表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修正系数

1

0.35

0.25


  (1)一至三层商业用地路线价修正后楼面地价低于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1.2倍的,按基准楼面地价标准的1.2倍执行;
  (2)三层以上商业路线价按照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标准的1.2倍执行。
  3、其他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不在商业用地路线价区域内的商服用地土地级别参照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其基准地价为同级别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2倍。
  (二)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1、住宅用地土地级别
  ⑴Ⅰ级住宅用地
  ①北起华林路以北150米(以临街第一宗地用地范围为限,下同),东至六一北路-晋安河-国货东路-六一中路,南抵江滨中大道(西段),西起八一七南路和八一七中路(向西延伸50米,若茶亭河距离八一七中路小于50米则以茶亭河为界),经斗西路-加洋路-乌山路-白马北路-湖滨路-湖滨路与湖东路交叉口,过湖东路-北大路(北段)-铜盘路(东段),止于北环西路与铜盘路交叉口范围内的地块(包含铜盘路东段和北大路北段西南侧至西湖左海之间的平地);
  ②东起台江八一七南路向西至杨桥西路的江滨西大道至其北侧200米宽度范围内的地块;
  ③杨桥西路以南,江滨西大道以西,洪山大桥东南的闽江边地块;
  ④北至排尾路,东至连江中路,南至江滨中大道,西至六一中路范围内的地块;
  ⑤中洲岛。
  ⑵Ⅱ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北环西路和北环中路以北150米,东至华林路(通向火车北站的路段),南至华林路以北150米,西至铜盘路范围内的地块;
  ②北至杨桥西路-杨桥中路,东至白马北路-白马中路-白马南路,西南至江滨西大道西北侧200米范围内的地块;
  ③北至乌山路,东至茶亭河以及八一七中路以西50米范围内的地块(茶亭河距离八一七中路不超过50米部分以茶亭河为界线),南至沿江滨西大道北侧200米,西至白马中路-白马南路范围内的地块(除了本范围内东北部的I级地块);
  ④北至火车客站铁路,东至洋下河,南至北环东路,西至东浦支路-华林路范围内的地块;
  ⑤北至北环东路,东南至洋下河,西至华林路-六一北路范围内的三角地块;
  ⑥北至洋下河,南至金鸡山路,西至六一北路-晋安北路,向东侧延伸宽100米范围内的地块(包括金鸡山路北侧,北面和东面被金鸡山麓包围,晋安北路往东延伸宽超过100米的地块);
  ⑦北至金鸡山路,东至馆尾街,南至塔头路,西至晋安河范围内的地块;
  ⑧北至塔头路,东至连江北路-连江中路,南至国货东路,西至晋安河范围内的地块;
  ⑨北至国货东路,东至连江中路,南至排尾路,西至六一中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东起五孔闸,西至连江中路之间,沿着江滨中大道以北200米范围内的地块;
  (11) 北至铜盘路,东至西湖湖滨,南至杨桥中路,西至西二环北路以西150米范围内的地块;
  (12)洪山桥西桥头(316国道)向东南至鳌峰南桥头之间,闽江南岸沿江宽200米的带状地块。
  ⑶Ⅲ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铁路,东至东浦支路-华林路,南至北二环中路-北二环西路北侧150米,西至蛇山-五凤山-铜盘路范围内的地块;
  ②东北至铜盘路,东至西二环北路以西150米,南至象山-后县山,西至大腹山-科蹄山山麓范围内的地块;
  ③北至象山,东至西二环北路以西150米,南至杨桥西路-杨桥中路,西至后县山-金牛山范围内的地块;
  ④大腹山以南,金牛山公园-金牛山以西,杨桥西路以北,洪甘公路以东范围内的地块;
  ⑤西北自建新北路与闽江大道交叉口至横江路与上渡路交叉口之间(除了沿江宽200米以外),东南至鹭岭路-上渡路东南侧100米,南至建新南路,西至建新北路-建新中路范围内的地块;
  ⑥北至三县洲大桥-鳌峰大桥之间的沿闽江南岸以南200米,东至连江南路以东100米,南至上三路以南100米,西南至则徐大道(至二环南路东端)西南侧100米范围内的地块;
  ⑦南台岛鳌峰大桥向东至规划鼓山大桥南桥头,沿闽江南岸宽200米的地块;
  ⑧东北至铁路,东南至金鸡山山麓,西北至洋下河-六一北路以东100米范围内的地块;
  ⑨西北至金鸡山山麓,东至连江北路,南至塔头路,西至馆尾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北至三八路,东至桂溪路,南至化工路,西至连江北路范围内的地块;
  (11)北至化工路,东至前横北路-福马路(东南走向)-福光南路,南至光明港,西至连江路范围内的地块;
  (12)北和东至光明港,西至连江中路,南至江滨中大道范围内的地块(除了沿江滨中大道宽200米的地块外);
  (13)西北至五孔闸,东北侧至光明港和铁路,东南至规划三环路,西南侧至闽江范围内的地块;
  (14)南台岛上,浦上路与316国道之间,乌龙江东岸沿三环路东侧宽200米范围内的地块(包括外侧土地)。
  以上区域不含山坡地。
  ⑷Ⅳ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崇安路-南平东路-秀峰路-绿园路,东至郭前山-后山-笞井山,南和西南至铁路范围内的地块;
  ②北起福建农林大学之北的山岭,东至闽江北港,南至316国道,西至闽江南港范围内的地块;
  ③北至妙峰山,东至闽江大道-建新北路-建新中路,南至浦上路,西至乌龙江东岸沿三环路东侧宽200米范围内的地块;
  ④东北至建新南路,东南至福湾路,西南至闽江南港,西北至浦上路范围内的地块;
  ⑤西北至鹭岭路-上渡路东南侧100米,北至上三路南侧100米,东北至则徐路西南100米,南至二环南路-建新南路东段范围内的地块;
  ⑥东北至闽江北港,东南至规划三环路-福泉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西南至则徐大道,西至连江南路范围内的地块(不含本范围内的Ⅲ级地块);
  ⑦北和东至铁路,南至三八路,西至鹤林高架桥范围内的地块;
  ⑧北至牛港山山麓,东至竹岐路,南至羊头尾,西至桂溪路范围内的地块;
  ⑨北至羊头尾-直街,东至东山路,南至化工路,西至桂溪路范围内的地块;
  ⑩北至化工路,东至福兴路北段(化工路至福新东路之间)-埠兴路,南至福马路,西至前横北路范围内的地块;
  (11)东北至福马路,东至铁路,南和西至光明港,西北至福光南路范围内的地块;
  (12)铁路以东和以北,鼓山山麓以南,晋安区行政区划东界线以西范围内的地块。
  以上区域不含山坡地。
  ⑸Ⅴ级住宅用地
  ①北至园山山麓,东至扬廷水库,南至郭前山山麓-绿园路-秀峰路-南平东路-崇安路,西至猫头山范围内扣除山坡地的地块;
  ②大腹山以西至闽江北港之间的地块;
  ③科蹄山-大腹山以西,闽江北港以东和以北,鸭母坑水库以南范围内的地块;
  ④福建农林大学校区以北至闽江范围内的地块;
  ⑤西北起规划魁岐大桥南桥头,沿闽江向东南延伸至乌龙江与闽江汇合点,沿乌龙江往西北方向延伸到湾边大桥桥头,再沿福湾路-二环南路-则徐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高速公路入口-高速公路与三环路交叉口-规划三环路止于规划魁岐大桥南桥头范围内的地块;
  ⑥西起竹岐路-羊头尾-直街-东山路-福兴大道北段(化工路至福新东路之间)-南北向铁路以东,东山-老安山以南,鼓山山麓以西范围内的倒“L”形平坦地块;
  ⑦金鸡山山麓以东,笞井山山麓以南,铁路以北范围内(即登云新村、火车东站及附近地区)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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