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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公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公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平政文〔2009〕31号 二○○九年三月五日)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和交通公路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3068公里,公路路网密度和等级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公路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汝州市政府等21个全市公路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市公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2008年度全市公路工作先进县(市)、区(3个)

  汝州市政府   鲁山县政府   郏县政府

  二、2008年度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区(4个)

  舞钢市政府   宝丰县政府

  叶县政府    石龙区政府

  三、2008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县(市)、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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