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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大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证后监管。对2010年底前证书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实地检查,抽检面积75万亩,占无公害农产品年初有效认证面积的40%以上;完成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年检41(单位)家(含恭城县2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115个,监测面积240万亩;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北海等城市大型超市和主要农贸批发市场开展1次以上“三品”标志使用情况抽查,并协助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产品。

  (三)整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结合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继续以整县或整乡推进形式,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全区产地认定面积累计要突破2050万亩大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200个。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根据市场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

  2、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为优势特色农产品提供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全面提高我区名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认真组织开展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优质农产品评审认定工作。年内争取每个县(市、区)新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以上,并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原产地证明商标。

  (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行《重大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年底组织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行1次全面的综合考核评价,并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标准体系建设

  1、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3月申报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并确定2009年度15个新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和相关示范基地;4月底前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5-9月对各年度示范基地县和示范基地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10-12月组织开展项目年度工作验收或项目验收,对通过示范基地县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的单位颁发证书、授予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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