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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农业办发〔2009〕3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及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09年广西农业工作重点,我厅制定了《2009全区年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2009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及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全年全区新组织创建1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规范完善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扩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规模。计划全年全区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其中粮油1800万亩、蔬菜800万亩、水果850万亩、甘蔗400万亩、桑蚕100万亩、茶叶30万亩、其它作物20万亩。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力度。计划全年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人员1000人次,培训农民群众300万人次。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抓好4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新建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工作站。

  (五)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区生产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完成15个新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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