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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枣庄优惠二日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旅游局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枣庄优惠二日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旅游局《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枣庄优惠二日游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五日

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枣庄优惠二日游活动实施方案
(枣庄市旅游局  二○○九年三月四日)

  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文化旅游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刺激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市里决定开展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枣庄优惠二日游活动(以下简称“二日游”)。为确保该项活动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二日游”景区(点)
  本次“二日游”活动共游览10处景区(点)。
  1.国家AAAA级旅游区5个: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冠世榴园(园中园、青檀寺)、滕州微山湖湿地公园、滕州盈泰生态温泉度假村、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
  2.国家AAA级旅游区1个: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
  3.国家AA级旅游区4个:台儿庄老火车站(旧址)、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凤鸣湖、南方植物园。
  其中,免费游览台儿庄大战纪念馆、凤鸣湖、南方植物园,免费享用一次自助餐和早餐。
  二、 “二日游”价格
  1.“二日游”所有景区(点)第一门票加枣庄市内住宿费,旅行社结算价120元/人,须按方案指定酒店住宿,除台儿庄大酒店标间90元/间(含早餐),其余酒店标间100元/间(含早餐)。自“二日游”活动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外地组团旅行社在报纸、网络、电视、户外广告上对当地游客的报价不得高于189元/人,具体包括在枣庄“二日游”期间的吃、住、游和组团旅行社、地接旅行社的利润,不包括交通费、导游讲解费、船票、索道费。
  2.“二日游”游览期间,租车及两次正餐价格由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自行确定。为保障餐饮质量,须在星级餐馆就餐,且两次正餐标准不低于30元/人。
  三、“二日游”指定住宿酒店
  滕州饭店(3星级酒店)、香江信雅大酒店(3星级酒店)、丽波大酒店(3星级酒店)、微山湖又一村(3星级酒店)、山亭宾馆(3星级酒店)、台儿庄大酒店(正在申报3星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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