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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我市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一)确保劳动工资权益
  4.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务工人员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全面监管和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配合单位: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全面建立关、停、破产企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重点监控生产经营差、总体亏损面大、工资支付能力弱的“三类企业”,严格用人单位裁员条件和裁员程序,严肃查处恶意的欠薪和裁员行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总工会]
  6.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和政府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重点扩大对欠薪高发行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坚决遏制群体性欠薪劳资纠纷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
  7.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1%以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8.围绕“确保不欠薪”的刚性目标要求,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解决企业欠薪问题有关情况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牵头单位:市外来务工办,市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配合单位: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保障劳动安全健康权益
  9.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严格各项安全操作制度。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劳动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及时纠正没有劳动安全保障的各项生产经营行为和就业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健康动态监测和预防工作,强制推行有毒有害岗位定期体检制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生命健康安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
  (三)巩固发展社会保险制度
  10.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努力扩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范围,基本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工作,逐年稳步提高在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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