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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发展和改革委,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1号)和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吸纳农民工就业工作,现就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断加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建立重点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就业的促进和拉动作用,帮助失业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建设项目用工信息发布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发布主体

  重点建设项目用工信息发布主体是全省境内的各级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二)发布范围

  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的范围是,列入省、省辖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县(市、区)自己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三)发布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性质、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建设期限、招工范围、用工形式、工种、用工人数、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和录用后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3、其他有关信息。

  (四)发布方式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用工需求,定期不定期地选择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用工信息。一是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网络系统上进行发布;二是在各地人力资源市场设置的“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发布;三是利用各部门、各行业定期举办的用工对接招聘会进行发布;四是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发布;五是在各项目单位自有的招工信息发布平台或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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