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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五)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将我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增加至300个,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专业范围,对有意愿参加见习的毕业生100%提供见习岗位。通过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后,推荐毕业生参加3-6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政府及见习单位分别为毕业生每月各发放生活补贴300元。适时举办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推荐会,最大限度满足见习毕业生的需求。
  (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措施,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上岗能力。对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培训,对完成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发放300元的交通补贴。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全部纳入“普惠制”培训范围,针对毕业生的不同培训需求,可进入鞍山职教城中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学习,同时对参加培训的农村家庭毕业生提供住宿条件,切实为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七)为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100%推荐就业岗位。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帮助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主动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重点推荐,并优先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得到安置。申请就业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未就业前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八)全面启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条件。2009年,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增至10个,对创业毕业生全面开放,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一条龙”式的服务,扶持毕业生创业项目做大做强。在达道湾工业园区设立的“鞍山市大学生创业园”,于3月底前挂牌并投入使用。
  (九)构建完善的市、县(市、区)、乡(街道)毕业生就业工作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作用,把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设立服务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毕业生状况进行普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毕业生就业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实名制登记、逐级汇总月报制度,实现全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全覆盖。
  (十)打造促进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一是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开展十项免费服务:即免费参加市场和网上招聘、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参加就业见习、免费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提供人事代理、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提供创业服务、免费进园孵化。二是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在毕业生报到、就业高峰期间实行无假日服务。三是通过鞍山人才网、鞍山人事编制网“毕业生就业咨询热线”,及时地为毕业生答疑解惑;在新闻媒体开辟毕业生就业专栏,宣传政策,定期发布用人信息,切实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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