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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不仅关系到大中专毕业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应对2009年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切实做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目标是:毕业生就业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实施十项举措,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我市人才市场全年为毕业生提供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18000个,举办洽谈会不少于100场,其中毕业生大型专场专题洽谈会不少于20场;市人才市场每周五、周六举办求职招聘会,全年确保不少于1500家次企业进场招聘。鞍山人才网、鞍山人事编制网等人事人才网站,常年开通网上人才市场,免费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每月举办一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专题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500个岗位接收毕业生。2009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主要用于安排毕业生,通过2次面向社会的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政府“花钱买岗位”,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不少于1550个。一是选聘5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二是继续实施“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选聘200名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三是认真做好市政府2009年八项民生工程中关于“继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要求,为乡镇卫生院招聘100名本科毕业医务人员,为村级卫生室招聘300名专科毕业医务人员,引导医疗类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四是购买公共服务性就业岗位900个,其中市、县(市、区)就业服务岗位100个,主要用于安置困难家庭毕业生;乡镇、街道、社区统计员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岗位818个。
  对到县(市、区)属乡镇、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省政府相关规定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返还学费。
  (四)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100%提供扶持。免费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开业指导、资金扶持、进园孵化和后续服务的“八位一体”帮扶机制。全面落实税费减免、贷款担保、场地安排、项目孵化等各项扶持政策。为创业毕业生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家结对帮扶,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援助,帮助毕业生成功创业,进而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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