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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
(昆政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昆明市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以及《昆明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市本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本级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等五个配套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昆明市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财政是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的物质基础、体制条件、制度保障和监管手段。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新形势下,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民生投入,加大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提升财政服务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总体能力,进一步促进昆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围绕上述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为了适应昆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政策设计,发挥财政政策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一)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在科学划分政府间事权的基础上,统筹兼顾,规范市与县(市)区、市与三个开发(度假)区政府财权划分,既充分考虑县(区)级政府所承担的职能和支出责任,又充分考虑市政府实际承担的事权和公共服务范围,努力做到财权划分与各级政府所承担职能、支出责任和事权相一致,并结合各地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发展经济、培育财源、促进增收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

  (二)明确政府间的支出责任

  结合财力分配状况以及土地收益分享实际,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市本级与县(市)区、市本级与三个开发(度假)区的事权范围,科学合理划分政府之间的事权,强化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财政支出责任,推进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属于市级事权范围的事项,资金由市级承担;属于市县(区)两级共同承担的事项,完善专项资金补助及配套办法,实现资金承担比例与财力分配及土地收益分享相匹配,市级财政原则上以项目补助或者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属于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事权范围的事项,资金由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承担。

  (三)完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县乡两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使用方向一致、可归并的项目予以整合,对一次性安排的项目和已到期的项目予以取消。稳定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大力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

  二、加强财源税源培植,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四)认真落实培植财源税源的各项措施

  1.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折不扣执行支持财源税源、非公经济发展、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等政策,凡在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非公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即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同级财政奖励,后三年由同级财政减半奖励;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同级财政奖励,后五年由同级财政减半奖励)。从2008年起,以2007年为基数,5年内工业园区内新增税收上解市级财政部分,留给工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市级对困难县区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年限从2009年延至2012年,稳定北部五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扶持年限顺延3年至2012年。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采取收入增量奖励、以奖代补等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从2008年起,五年内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亿元工业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和软环境建设的补助,引导金融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设立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认真落实科技计划、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旅游发展、金融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等各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财政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着重扶持符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符合辖区产业特点的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技术创新以及产业集聚,加快建立经济增长产业支撑体系,培育和扩大地方税收来源。

  (五)强化财政收入管理

  1.加强税收收入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维护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收入级次,杜绝税收征管中的“跑、冒、滴、漏”,促进税收收入的规范管理、应收尽收。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各项非税收入政策,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和其它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收支行为,改进政府行政软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条件。

  3.严格收入目标管理。细化收入任务,落实目标责任,通过市政府与14个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及相关执收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加强收入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财税、土地、人行、国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财政收入形势,及时解决和处理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入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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