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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本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本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旅〔2009〕29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要求,结合本市旅游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订了《本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三月五日

  本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供电设施、燃气燃油设施、旅游交通、人员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游艺设施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3、“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要场所、重要部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和实施步骤

  这次检查,坚持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排摸、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市旅游局进行抽查。检查组织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3月底前,各旅游企业开展自查。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对本辖区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2、督促检查阶段:

  3月下旬,市旅游局开展重点抽查,及时督促旅游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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