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负责组织本市各金融机构参加活动,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或与省共同邀请省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参加活动。
三、举办方式和时间、地点
1.举办方式。包括申办和自办两种方式。
申办方式。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提出活动举办的建议时间、地点、次数和活动主题、内容(含项目协调调度)、方式,以及拟邀请参加的金融机构等。
自办方式。由市政府出面承办,并报省政府备案。省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参与,帮助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各市举办的银企对接活动,纳入全省银企对接活动内容。
2.活动地点。2009年银企对接活动以市为单位,分市举办,地点可在市区,也可在县城。
3.活动时间。2009年全年开展对接活动,各市对接活动的具体时间由各市与省组委会办公室协商确定。
4.对接方式。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要求,各地可举办综合性的对接活动,也可有针对性地分行业、分类型举办专题对接活动。具体对接活动、场馆布置、材料印制等由所在市负责落实。省组委会将及时组织金融机构、省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参会,搞好服务。
5.参加领导。省政府领导将率省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若干市的对接活动。
四、活动主要内容
各市活动的具体内容,根据各市实际需要和侧重点确定。主要有:
1.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现场洽谈交流,签订协议等。
2.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和产业政策咨询活动。
3.宣传金融知识,推介金融产品、服务项目。
4.进行“861”或重点建设项目协调调度。
5.举办专题项目推介等。
五、对接成果跟踪考核
1.各市要及时统计对接活动成果,并按统一表式认真填报后送省组委会办公室。
2.省组委会办公室建立对接项目贷款到位和履约情况月报制度,分市、分金融机构进行跟踪检查,按月公布。
3.全年各市对接项目贷款到位和履约情况纳入省“861”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考核,各金融机构对接项目贷款到位和履约情况纳入省金融机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