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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有效调控失业率。规范企业裁员,引导和帮助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大规模失业进行预防和调控,有针对性采取失业保障措施,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一是争取省人大今年出台《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对就业扶持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起草制定我省贯彻国务院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完善促进就业工作的配套政策,努力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三是与省财政厅协调,制定完善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补贴标准,规范补贴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按要求做好就业资金发放台帐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充分运用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二是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根据2008年底各地开展自查情况,上半年组织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应对金融危机对困难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使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及时享受到补贴,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三)全面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一是切实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在就业工作更加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场地安排、行政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鼓励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完成全年培育扶持1万人创业、创业就业10万人的目标任务。二是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三是做好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太原、阳泉、晋城三个国家级创建城市和大同、长治、晋中三个省级创建城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并组织实施。四是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三晋创业就业奖”评选表彰活动,并组织开展广泛的宣讲和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三、针对重点人群统筹安排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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