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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劳社厅函[2009]9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09年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我们制定了《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本地区就业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
  另外,省已将专场招聘会的目标任务由1000场调整为3000场,请各地相应调整对各县的工作指标。

  二○○九年三月五日

  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紧密结合扩大内需更多拉动就业,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重点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其中创业促就业1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扶持创业1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专场招聘洽谈会3000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一、强化各级政府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建立健全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把就业增长和就业稳定等就业工作主要目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要自上而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强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二)巩固和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要继续发挥各级就业工作协调机构的指导、协调作用,完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完善就业工作月调度制度,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工作及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按季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工作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一是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就业工作的需要和就业目标任务,做好资金需求预测,增加地方财政对就业的投入。二是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在综合考虑地方就业状况、财政投入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并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有力地支持各地就业工作。三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全省组织对各地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35个省财政直管县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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