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意见的通知


  3.园区内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建立园区集体协商机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4.园区参照全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有符合本园区特点、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评选活动由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别组织实施,评选时先由用人单位、工业园区自荐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达到市级标准的,由同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评审表彰授牌;达到省级标准的,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申报,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评审表彰授牌。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的,可以单独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不下指标。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评选,由工业园区所在市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负责推荐上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确定的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候选单位,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一定范围包括网上进行公示后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标牌,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搞“终身制”。被命名的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如有伪造事迹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或有举报投诉经查证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方式,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要加强自身建设,县级和工业园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运行程序,发挥优势,力争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创建标准,探索创建办法,对全省提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作进一步细化。要针对不同企业,采取分级分类的办法,制定出具体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保证各类企业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