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步确定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确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人选,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聘用人选;
(四)审核认定。各岗位人员初步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无异议,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表格从巴彦淖尔政府网下载或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www.bynerc.com)上下载)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认定(旗县区聘用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的需上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根据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聘用结果,由单位领导和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并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六)兑现工资待遇。单位持人事部门认定的聘用通知书及聘用合同书,到工资管理部门办理工资调整手续,新工资从审核认定之日的下一个月起执行。
四、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竞争上岗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将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对外公示,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报名。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
(二)资格审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
(三)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按照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进行,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单位全体职工参加,单位人员多的可推选群众代表参加;
(四)民主测评。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测评;
(五)拟定人选。根据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合同期限。聘用合同期限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的通知》(巴市人发[2008]130号)规定执行:“原单位工作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为3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年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