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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加强人口文化建设
  要提高宣传服务能力,进一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帮助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维护生殖健康;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实施生育行为;进一步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引领群众走向生育文明,创造美好生活。尤其农村人口文化建设要紧密融入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到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计生优质服务相结合,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十一五”期末人口计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针对城市居民、农村家庭、集镇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特点,积极探索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因人施教的新途径,不断完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群众宣传的体系架构,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新格局,使“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等新型婚育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拓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渠道。通过举办班培训、专题讲座、咨询服务、演讲竞赛、文艺演出和宣传品入户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及与生产、生活、生育相关的知识,提高文明素养,促进社会和谐。大中专学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等。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人口文化建设纳入城市、新农村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完善人口学校、计生中心户等功能作用,打造生育文化园区、庭院,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建有一批常年性、标志性的生育文化宣传设施,努力实现乡(镇、街道)有文化园,村(社区)设有人口计生宣传栏、人口文化图书角。
  (4)组织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单位和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十一五”期末全市80个乡(镇、街道)创成“扬州市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创成“扬州市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500个家庭创成“扬州市计划生育幸福家庭”。
  2、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帮扶救助机制。
  (1)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依法落实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等政策制度。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致困家庭帮扶等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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