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直各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共同组织好相关工作,进一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落实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贯彻全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人口计生工作在“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计生民生牵手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转型的历史需求,以“计生民生牵手工程”为抓手,面向全口径人口,突出计划生育家庭,推进人口文化、利益导向、服务机制、民主管理建设,构建联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品牌,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统筹城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着重推进各级人口计生委(办)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实现牵手同思考,牵手同交流,牵手同行动,牵手同发展。突出育龄人群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中突出女孩家庭和特困家庭,努力促进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安全、及时和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和带动大多数计划生育家庭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幸福家庭。
  二、工作重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