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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兰政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监管为重点,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探索长效机制,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食品药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2008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08年度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榆中县人民政府等11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法,加大监管投入,落实监管措施,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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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008年度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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