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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京教函[2009]72号)


各区县教委: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关于“全面开展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活动”的要求,提高我市中青年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技能,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经研究,2009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具体工作由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组织实施。
  现将2009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1:
  2009年北京市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方案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宣武区教育委员会
  三、考核办法
  (一)年龄要求
  男教师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含45岁);女教师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含40岁),均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范围
  1.区县
  西城区、顺义区、通州区和平谷区2007年和2008年连续2年参加市级考核,本年度不再参加考核。其他区县均在此次考核范围之列,具体由抽签的方式确定。
  燕山区不再抽签,直接参加此次市级考核。
  2.学校
  2007年和2008年都没有参加市级考核的29所示范性高中全部参加考核;已经参加市级考核的中小学,不再参加此次考核。其他考核学校由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抽签方式
  从城区与远郊区县中各抽取3个区县,作为2009年参加市级考核的区县;
  从参加市级考核的区县中各抽取小学10所,中学5所,共计90所,与29所示范性高中一起作为2009年参加市级考核的学校。
  (四)考核内容
  专业技能是体育教师的基本功之一,此次作为重点进行考核。力图通过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提高广大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教学讲解、示范、帮助、保护等能力,促进体育教师向专业化发展。
  1.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学科教材和北京版体育学科教材的教学主体内容,即:田径、武术、球类和体操项目。具体内容在考核当天由专家抽取,每天抽取1次,同一天参加考核的教师考核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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