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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币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9]2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加大对制贩假币犯罪的打击力度,我省反假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全省收缴假人民币5265万元,其中公安机关破案收缴3538万元,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收缴1727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币的良好信誉和我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但随着假币犯罪手段的不断升级和更加隐蔽,我省反假币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很严峻。日前,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反假币“09行动”,并把我省列为重点地区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反假币工作,确保“09行动”顺利开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反假币工作的责任感

  我省地处中原,交通便利,人口近亿,农村人口比重较大,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不懂法,这些因素为假币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使我省成为全国假币犯罪的重点地区和假币贩运的“中转站”。从近两年我省破获的假币犯罪案件看,我省假币犯罪以贩运和买卖假币为主,涉案金额从几千、几万元增加到百万乃至千万元。假币犯罪的重点地区濮阳、信阳、周口和驻马店市的假币犯罪高发势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同时,过去一些相对平稳的地方也频发假币犯罪案件,而且有些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我省假币收缴量已连续多年达到数千万元,这既说明我省反假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说明假币犯罪仍然十分猖獗。随着我省对假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币犯罪逐步向打击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和偏远地区蔓延,一些不法分子在农村贩运和使用假币,损害农民利益,已成为当前假币犯罪活动的显著特点。假币犯罪案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危害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金融秩序,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对假币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加强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反假币工作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开展综合治理,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不留隐患,铲除假币犯罪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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