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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县(市)区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社会支持民政最大化、创新争先效果最大化为目标,努力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民政福利设施建设成为全省标兵,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支持全市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南通市2008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书》的要求,经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安县人民政府、通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民政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启东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民政府、如东县人民政府、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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