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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交通事故多发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交通事故多发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2月10日,西安市长安区108国道官庄段发生4名学生死亡、一名学生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近日,省委赵乐际书记、市委孙清云书记、陈宝根市长也先后针对交通安全作了批示。为切实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的整治工作,帮助人民群众树立牢固的交通安全理念,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多发点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包括城区和农村)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一完善有关设施、标识,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对城六区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排查,并分析事故频发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由各区县政府(不含城六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的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排查,并将事故多发点的事故频发原因及整改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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