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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服务企业、共克时艰、转危为机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坚持完善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重视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百名律师进千企”活动,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内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促进规模企业加强职工法制学校建设,强化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加“全省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重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建委、劳动保障、外管办等有关部门在建筑地、外来务工聚居地等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重视建立和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结合市“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强工作调研,推进“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活动。着眼于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关于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工作调研,认真研究制定“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单位”活动工作意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法律六进”要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成效。重视研讨交流和总结典型经验,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法律六进”活动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法律六进”活动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重视健全和加强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普法联络员,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组织普法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建设。通过召开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等形式,切实加强沟通联络和工作指导,调动和激发普法队伍及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素质和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水平;市普法办适时组织普法联络员学习培训和普法工作研讨交流,促进普法联络员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巩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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