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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和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节庆日等时机,广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眼于提高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完善和规范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推进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95%。按照全国普法办等5部门《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省普法办等部门制定下发的有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编印和组织落实《宁波市“五五”普法2009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答题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等活动。加强组织、宣传、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制培训的内容形式,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实施全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抓好课堂法制教育;会同政法委、综治办、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重视建立健全和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管理和法制学习培训等制度;继续加强和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省、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适时组织观摩学习,促进创建和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参与“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
  (三)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和利用“乡村法律顾问”、“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新农村建设顾问团”等载体形式,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活动。宣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积极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即:百名普法工作者联系百个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单位、千名普法工作者讲千堂法制课、万名法制宣传员进万户农家开展普法宣教活动)、编印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和读本,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村“两委”、社区基层干部、村(居)民代表和小组长等重点骨干人员的法制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实现全市5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8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加强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协作,共同指导电影放映和文艺演出单位,继续在全市“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中放映法制类影片、动漫幻灯片和演出法制类戏剧、文艺节目;依托“文化示范户”平台组织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根据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法制栏目、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阵地、“送法下乡”活动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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