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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商务厅、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商务厅、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5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意见
(省商务厅、农牧厅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的要求,有效解决我省大宗农产品“卖难”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紧迫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发挥大宗农产品特色比较优势,大宗农产品生产已初具规模,是我省今后应该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之一,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但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快速发展,省际间竞争日趋激烈,造成我省生产与市场同质化的大宗农产品市场“卖难”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广大农民进一步种植的积极性,也影响广大农民加快致富的步伐。经调研分析,造成我省马铃薯、洋葱、高原夏菜等大宗农业特色产品“卖难”原因:一是产品同质化矛盾突出,上市销售期相对集中;二是深加工技术滞后,产品附加值低,销售价格终端竞争优势不明显;三是对外运输成本高,保鲜运输难度大,损耗高、风险大;四是协会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力弱,经销农产品大型龙头企业少、规模小等。各市州、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促进特色农产品健康发展,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重点培育、鼓励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对外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促进我省农产品储存和深加工消化增值,延长销售期,缓解运输压力,稳定市场价格;发挥我省比较优势,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促进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实施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以市场为主导,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完善农产品产销新型流通体系,构建协
  调服务联动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做好我省大宗农产品产销工作,解决卖难问题,实现农民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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