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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春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春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9〕31号 2009年3月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2009年,是我区全面完成林业“十一五”规划、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林业生态建设任务最重的一年。为切实抓好今年春季造林工作,确保林业生产的顺利实施和全年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有效降水明显偏少,土壤墒情较差,给春季造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各地要充分认识春季造林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抗旱造林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春季造林生产。春季适宜开展人工造林的地区,要抢抓进度,力争一春完成人工造林任务;由于旱情确实不宜开展人工造林的地区,要全面完成封山(沙)育林建设任务,并及时开展预整地、容器苗储备等相关工作;要在雨秋季完成人工造林任务,并进行补植补造,确保年度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深化营造林全面质量管理
  各地要以抓管理、抓质量、抓成效为重点,不断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提高林分质量。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造林绿化的重中之重,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林业生态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到规划设计、种苗培育、整地造林、经营管护等各个环节,实行营造林全面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和效益。要严把整地关、种苗关、保湿关、栽植关、抚育关、管护关。要加大以蓄水、保水、抗旱为重点的林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乡土树种的培育和使用力度。组织广大技术人员,深入造林生产一线,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保障造林质量。
  三、认真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各地要按照有关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切实落实好年度建设任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作业设计、生产组织、抚育管护、政策兑现、检查验收等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特别是重点工程封山(沙)育林项目,要进一步加大育林措施,切实提高封育成效。
  四、严格保护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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