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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TD-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规划,加强管理,有效避免和防止重复建设。有关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做好相应通信建设规划,合理设置移动通信基站,并达到国家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各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办法(暂行)》(浙通信网〔2008〕99号)要求,在铁塔、杆路、管道、光缆等资源方向,切实做到互相开放共享可用资源,坚决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有效避免和防止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着力为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TD网络建设的社会氛围。各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TD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尊重科学、听信正确的通信科学知识,消除各种误解,提高对社会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各级科普组织和有关电信运营企业也要加强通信科学知识和通信设施使用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通信科学技术的工作原理,掌握正确的通信工具使用方法,共享通信技术发展成果。

  五、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形成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的合力。鉴于我市TD建设项目投资大、任务重、时间紧,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宁波市TD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地区TD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

  附件:宁波市TD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名单

二○○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
宁波市TD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
  陈炳荣  市政府

  常务副组长:
  吴胜武  市信息产业局

  副组长:
  杜永华 市信息产业局

  王文生  浙江移动宁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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