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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定盆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定盆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忻政发〔2009〕12号)


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人民政府:

  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近些年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与全省、全国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我市农业的科技水平不高、物质装备不强,经营方式较落后、组织化程度不高,结构调整力度不大,造成农业亩均产值水平较低,种植业经济效益较差,农民靠土地的收入增长缓慢。为此市政府决定,全市要突出狠抓现代高效农业建设,以明显提高土地经营收入,有效吸纳农村劳动力,确实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要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率先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起到显著的示范与带动作用。市财政计划拿出1000万元给予专项扶持,并要求三县市区也给予相应配套扶持。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忻定原为中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方式为动力,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要围绕当地资源优势,狠抓设施农业,推行立体种植,开发经济作物,培育“一村一品”、发展“一品一社”,有力推进特色高效农业的大规模发展,显著提高亩均产值水平,努力把忻定盆地率先打造成全省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从而带动全市特色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

  二、奖补办法

  市政府将拿出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专项扶持。重点鼓励规模示范园的发展,对发展新型日光节能温室规模在50亩以上、亩均产值至少在万元以上的达标示范园(示范村),每建一座(占地1亩)补贴5000元;对发展移动式大棚规模在50亩以上、亩均产值至少在五千元以上的达标示范园(示范村),每建一个(占地1亩)补贴2000元;对零散发展、不达规模的新型日光节能温室,每建一座(占地1亩)补贴2000元,建多少补多少;对亩均产值达到三千元以上的特色高效种植“一村一品”示范村(或合作社),每村(社)以奖代补5万元。要求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必须至少以1:0.5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并协调信贷给予支持。

  市政府责成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建设与建后验收,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新建温室和大棚规模示范园(村)要在报请市农业局审核与指导后方可开工。市农业局在年中和年末分两次进行验收核实,将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实际完成情况报市政府领导审定,然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两次下达给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财政局,由忻府区、定襄县、原平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具体实施主体(村委会、合作社或农户),要根据各村具体实施机制及办法,采取具体的兑现办法。做到谁建补谁,以村建补村,以合作社建补合作社,以企业建补企业,以农户建补农户。属于国家其它项目扶持新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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