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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机办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鲁农机计字[2009]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办),有关农机企业:
  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从一些地方的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报名程序和条件要求不严、有的补贴农机产品的价格没有按照要求执行、互换割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主机和割台分段供货的工作不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农机部门、有关企业和经销商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一、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购机报名
  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报名,严格报名程序。购机农民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报名,严禁代他人和一人持多个身份证报名。避免冒名顶替、虚假报名等违规问题的出现。一旦发现及时纠正。要坚持农民购机报名自愿的原则,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干扰农民报名,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地区、指定企业生产的机具。发现问题要严肃批评乃至进行通报。
  二、严禁补贴产品滥涨价
  进一步重申:今年农机补贴产品原则上不能高于2008年农机补贴目录价格。今年所有进入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的生产企业都承诺了最高销售限价,要严守承诺,不得突破。同时,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该产品的同期市场价格。对违反规定乱涨价和造成价格混乱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产企业所有产品补贴资格,同时取消相关经销商经销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
  三、统筹安排,确保完成重点机械补贴计划
  各级农机部门要统筹安排补贴资金使用计划,保证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重点机械补贴计划的完成。这些机械均用于秋季农业生产,县级农机部门要根据当前农民报名情况,充分考虑单独购买背负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等重点机械补贴资金需求, 充分体现单独购置配套机具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满足农民需要。
  四、严格互换割台型自走式玉米收获联合机玉米割台的供货管理
  根据农时的需要,互换割台型自走式玉米收获联合机可以实行分段供货,但是必须避免玉米割台在秋季供货不到位、甚至有的地方和单位故意不送货乃至套取补贴资金等严重问题的发生。农机管理部门在玉米收获割台未供货到位之前,不得将补贴合同书交给农民或企业,不得兑付互换割台型玉米联合收获机的补贴款。各农机企业要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机具型号等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和机具型号,不得以补贴目录以外机具充当补贴机具。今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重点检查互换割台型自走式玉米收获联合机玉米割台供货情况,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停拨地方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农机产品的补贴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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