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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4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印发。

  二○○九年三月五日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十届〔2007〕第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黔府函〔2006〕161号)、《关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批复》(省编办发〔2007〕118号)及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省编办发〔1997〕169号)精神,经研究,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确定如下: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培养高等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业务范围: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开设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工程学、经济学等学科的高职专科生的学历教育;同时举办中等职业的学历教育;开展上述学科门类的成人教育和各种职业培训;利用学院优势,采取多种方式,促进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特色产业发展;承担省、市有关科研任务和学术交流以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设置35个处、部、室和教学、教辅机构(均为副县级):

  (一)党委机构4个:党委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加挂党校牌子)、宣传部、统战部。

  (二)行政机构12个: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加挂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牌子)、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对外合作处、校办产业管理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教学机构15个:信息科学系(加挂贵州科技职业人才开发中心牌子)、机电技术系(加挂机电技术研究所牌子)、财政经贸系、生化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系、旅游管理系(加挂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中心、贵阳市旅游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牌子)、农林水技术系、建筑工程系、艺术系、基础教育部、实训中心、就业与职业道德教育部(加挂就业与职业道德研究所牌子)、中等职业教育部(对外保留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贵阳市兴筑工业学校牌子)、继续教育部、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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