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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近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近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9〕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近期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近期工作的意见

  为了保证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实现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全市安全供水,现就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滦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引滦入津工程是我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引滦通水25年来,通过加强引滦规范化管理、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开展引滦输水设施维护改造等,确保了全市安全供水,为经济社会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随着引滦沿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手段的不完善和引滦水源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主要表现在:引滦上游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滞后,未经处理的污水和选矿厂尾矿沙直接排放,污染物入河入库总量不断增加;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无序扩张,水体水质不断下降;于桥水库移民返迁重回水库周边居住,生产生活垃圾无序堆放,水库非法捕鱼及周边养鱼、采砂等活动突出,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不断加剧,水体水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一方面将使我市面临着城市供水安全的巨大隐患,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威胁,另一方面将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因此,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引滦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正确处理水源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通过采取保护、修复等工程措施和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非工程措施,建设生态修复体系和完善的水源保护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引滦水源保护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通过推动潘家口、大黑汀水库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引滦输水沿线河北省迁西、遵化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以及相关水资源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使引滦水源上游保护工作纳入有序管理、依法保护的轨道,遏制引滦输水、于桥水库支流径流等上游来水水质恶化的趋势;通过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治理措施,有效削减于桥水库入库污染物总量,控制水库水体富营养化加重趋势,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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